雅安市人民医院大兴院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质疑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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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发布时间:2020-07-28 16:08

质疑人: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志德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

联系电话:136*****925

被质疑人: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2栋703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134*****967

我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收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雅安市人民医院大兴院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中表明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前后矛盾,且存在对供应商进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要求删除质疑的相关条件。我单位于2020年7月26日依法予以受理,就相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一

第七章评分办法中“4.3.3综合评分明细表,项目负责人: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备正高级职称得3分;参加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技能竞赛获得项目经理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的得2分,三等奖的得1分;最多得8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规定。

质疑回复一:

本项目后期将采用EPC方式实施,本次过程控制服务内容除有常规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服务外还包含招采策划、合约规划、合同咨询、限额设计管理、设计咨询及经济分析等至少14项服务工作。且项目投资总额较大(约7.98亿元),建设工期较长(约3年),建设内容涵盖专业较多(新建总建筑面积87572.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8802.37㎡(15层);地下建筑面积48770 ㎡(3层)。建设内容涵盖连廊、应急直升飞机停机坪、锅炉扩容、污水处理站扩容、门诊改造、消毒供应中心改造及装修、浆洗房扩容改造、其他整合改造工程 弱电系统、消控系统、信息机房等整合建设;液氧气站迁建;总平、道路、景观等配套附属设施、相关工程设备等等)。综上,本项目内容复杂、实施难度高,需要经验丰富,技术能力过硬的单位及项目人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能力水平,将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故我方在招标文件的总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对项目负责人提出“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的实质性要求。在评分办法中,从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加分,拟为本项目选取合适的项目负责人。

工程造价技能竞赛是各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为了提高工程造价行业水平,促进专业人员综合技能的提升,推动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自觉学习职业技能而主办的一个竞赛,对参赛人员未做任何限定。在一定程度上,获取技能竞赛相关证书的人员能体现一个造价专业人员的技术能力。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体现专业人才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我方未对工程造价技能竞赛奖限定区域,也未限定举办单位和取得时间。对职称证书和工程造价技能竞赛奖进行加分,均是对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的体现,旨在选取技术能力强和工作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二、质疑事项二

第七章评分办法中“4.3.3综合评分明细表:项目组其他人员配置: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8人得1分,每增加1个加0.5分,满分3分;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4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与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 “(三)服务人员要求:1.项目服务团队主要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其中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简历)。2.常住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资料员各1名;其他人员不得少于土建工程师1名、安装工程师1名,其中至少1人具有造价员/造价师资格,且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承诺函)”相互矛盾,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贴的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法律规定。

回复二:

第六章服务人员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料员各1名;其他人员不得少于土建工程师1名、安装工程师1名为本项目的常住现场人员要求,即长期居住在项目现场,全程跟踪项目进展的人员不少于4名。而第七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置是对供应商根据其自身情况自愿为本项目配备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打分,两者不存在矛盾之处。因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涉及到专业面较多,工期长服务内容繁杂,需要各个造价专业人员分工协作,全方位为本项目提供各类型造价服务,所以对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相关人员数量进行加分,满足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及实际需求,且招标文件中并未将此要求作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所以我方认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未违反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

据此,我单位认为贵单位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招标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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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造价咨询 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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