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竞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竞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两年后根据审计结果结清。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竞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竞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20年 8 月 3 日 14 时30分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从会员系统获取子帐号)。
6、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
7、竞标人应自行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发包文件、发包控制价、发包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发包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竞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8、近半年内(2020年02月至2020年07月)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证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件。(注:报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0、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本工程响应文件解密实行有限数量制。
1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发包文件竞标须知前附件补充条款第10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13、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00。
14、本项目市行政审批局受托履行场内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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