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批营销招标公告

2020年第三批营销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第三批营销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第三批营销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第三批营销项目

1.2招标编号:****************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工期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1

电能表现场校验仪购置

1-1

电能表现场校验仪购置

121

/

121

1

2

2

互感器现场校验仪购置

2-1

互感器现场校验仪购置

242.5

/

242.5

2

3

3

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测试仪购置

3-1

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测试仪购置

72

/

72

0.7

4

4

售电管理装置购置

4-1

售电管理装置购置

126.32

/

126.32

1

5

5

低压集抄电能计量智能仿真培训设备购置

5-1

低压集抄电能计量智能仿真培训设备购置

240

/

240

2

6

6

配变监测计量终端修理

6-1

配变监测计量终端修理(东部、北部片区)

328.986

/

/

3

6-2

配变监测计量终端修理(西部、南部片区)

267.21

/

/

2.5

7

7

负荷管理终端修理

7-1

负荷管理终端修理

414.1128

/

/

4

8

8

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

8-1

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

62.3983

/

/

0.6

注:

1.第1、2、3、4、5标的设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第6、7、8标的设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最高单价限价”作为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报价单价超过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第6、7、8标的采用框架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框招的统计需求量为预估量,最终需求量以实际签约量为准。

4.第6标的中的东部片区包括琼海、万宁、屯昌、琼中供电局;北部片区包括海口、文昌、澄迈、定安供电局;西部片区包括儋州、东方、昌江、临高、白沙供电局;南部片区包括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五指山供电局。

5.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配变监测计量终端修理、负荷管理终端修理、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等项目的运维技术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

6.合同签订和结算方式

①框架协议签订:建设单位按照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

②合同签订:在项目下达计划金额内,按确定运维的计量自动化终端数量×中标单价作为合同价,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③结算方式:按合同确定运维的计量自动化终端数量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1)投标人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函)和服务承诺函(如果厂家直接投标,则不需要)且同一品牌原生产厂商最多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2)投标人2017-2020年至少具有一项同类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电能表现场校验仪购置,互感器现场校验仪购置,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测试仪购置,低压集抄培训装置购置

2

(1)投标人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函)和服务承诺函(如果厂家直接投标,则不需要)且同一品牌原生产厂商最多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在南方电网公司指定的技术机构出具的检验结论为合格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人2017-2020年至少具有一项同类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售电管理装置购置

3

(1)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2017-2020年具有同类运维、修理(含配变监测计量终端,负荷管理终端,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至少一项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配变监测计量终端修理,负荷管理终端修理,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30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08月05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07月30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4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4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①电子化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②现场开标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
发路60号)。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6.3参加现场开标会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
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8.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周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李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 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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