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检测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检测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关于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检测设备设施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农业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检测设备设施(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检测设备设施
2、项目编号:HKGP2011-215
3、采购预算:1,403,900.00元
4、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 |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 |
1 | 超大容量农残检测仪 | 5台 | 11 | 冰 箱 | 5台 |
2 | 农药残留快速测定仪 | 5台 | 12 | 实验室边台 | 75米 |
3 | 智能型农药残留速测仪 | 10台 | 13 | 实验室中央台 | 25米 |
4 | 新型果蔬农残速测仪 | 10台 | 14 | 实验室角柜 | 5台 |
5 | 电子天平 | 5台 | 15 | 药品柜 | 5台 |
6 | 精密电子天平 | 5台 | 16 | 器皿柜 | 5台 |
7 | 漩涡混合器 | 10台 | 17 | 高精度农残检测试剂 | 75盒 |
8 | 超声波清洗器 | 10台 | 18 | 普通农残试剂 | 50盒 |
9 | 回旋振荡器 | 10台 | 19 | 缓冲剂、底物 | 30份 |
10 | 超纯水系统 | 5台 |
5、交货地点:海口市农业局
6、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超大容量农残检测仪、智能型农药残留速测仪、农药残留快速测定仪、超纯水系统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供货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2智能型农药残留速测仪提供产品样机供现场示范(投标人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卡进行测试,证明仪器对检测卡的检测结果有读数功能,有能安装SIM卡的卡槽),示范结果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3超纯水系统需具有欧盟CE认证,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2000质量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3(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50元(含采购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15-8号海名轩首层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农业局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行政办公区17号楼
联系人:杜宏仁
联系方式:(08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135
项目联系人:林挺莉
电 话:(0898)********
E-mail:lintinglixz@163.com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海丹
电 话:(0898)********
传 真:(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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