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基本账户开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基本账户开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0】22号)、《杭州市萧山区转发杭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公司萧山第二分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拟对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基本账户开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基本账户开立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2020(A2)029
三、招标项目内容: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基本账户开立 数量:1家
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杭州市萧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萧政办发【2020】22号)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萧山行政区域内(不含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设有一级支行、人民银行萧山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在萧山区的服务网点,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最终公款存放的网点一致。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时间:2020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8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公司萧山第二分公司招标部(萧山区永久路288号万象汇B座1501室)。
六、投标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④人民银行萧山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14:30时
投标地点: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三楼会议室,考虑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采用“即交即走”方式,请投标人预估好截止时间。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不预受理。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3日14:30时
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楼三楼会议室(萧山区育才路47号)。
九、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杭州市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xiaoshan.gov.cn)。
2.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点:萧山区育才路47号
联系人:金女士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公司萧山第二分公司
地点:萧山区永久路288号万象汇B座1501室
联系人:汪欣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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