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机场T2航站楼C指廊延伸及飞行区配套工程新能源车辆(标包一)货物招标公告
国际机场T2航站楼C指廊延伸及飞行区配套工程新能源车辆(标包一)货物招标公告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2航站楼C指廊延伸及飞行区配套工程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标包一)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2航站楼C指廊延伸及飞行区配套工程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标包一)招标人为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新能源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2航站楼C指廊延伸及飞行区配套工程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标包一)
2.2 招标编号:GXTC-A1-*******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一标段: 电动式行李传送车10辆;二标段:电动式叉车4辆、电动式行李牵引车6辆。
每个投标人可投以上标段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按标段依次进行评审,若某投标人在一标段中排名为第一,则该投标人参与二标段的评审而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日内交货、调试完成。
2.5 交货地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民航相关专业技术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报名,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进口品牌产品授权书可由中国区总代理商出具。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2年(2017年、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2年,则需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可提供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拟供货物同品牌同型号锂电行李传送带车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大陆地区民航系统内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台(合同主要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1.5 其他要求:拟供电动式行李传送车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是在中国民航局官网上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均否决其投标。
二标段: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报名,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进口品牌产品授权书可由中国区总代理商出具。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2年(2017年、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2年,则需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可提供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拟供货物同品牌同型号锂电行李牵引车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大陆地区民航系统内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台(合同主要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1.5 其他要求:拟供叉车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拟供行李牵引车须取得在有效期内的《航空地面设备检测合格证》以及对应拟供行李牵引车的检测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均否决其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 2020-07-30 09:00:00至 2020-08-03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七楼国信招标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1@qq.com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一标段:①营业执照;②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以及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拟供行李传送车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航局官网上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④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二标段:①营业执照;②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以及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拟供叉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④拟供行李牵引车车辆《航空地面设备检测合格证》以及对应拟供行李牵引车的检测报告;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7-30 09:00:00至 2020-08-03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七楼国信招标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7-30 09:00:00至 2020-08-03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8-19 09:30:00,地点为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开评标室(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300号上海民航龙华机场内,地铁11号线云锦路站七号口)。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 |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 | |
邮 编: | 330114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祝先生 | 联 系 人: | 龚剑 喻强强 | |
电 话: | ****-******** | 电 话: | ****-********、138*****179、155*****224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qq.com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日期:2020-07-2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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