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三、采购预算:-- --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物业管理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a、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及被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人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每套人民币150元。

七、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1日五个工

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

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752-*******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2-*******

传真:0752-*******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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