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三、采购预算:-- --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物业管理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a、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及被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人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每套人民币150元。
七、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1日五个工
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
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752-*******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2-*******
传真:0752-*******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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