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荔城段)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沈海高速公路(荔城段)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沈海高速公路(荔城段)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工程
(新度—Ⅰ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莆田市荔城区林业局拟建的 沈海高速公路(荔城段)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工程(新度—Ⅰ标段) 项目已由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2012】38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荔城区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荔城段)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工程(新度—Ⅰ标段) ;
2.2建设地点: 荔城区新度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按沈海高速公路(荔城段)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工程(新度—Ⅰ标段)的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和业主要求施工;
2.4投资总额:134.5472万元(详见本工程预算书(审核));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沈海高速公路森林通道(莆田荔城区)设计方案》中的(新度—Ⅰ标)地块内容,其余项目不列入本次招标。
2.6工期要求:总工期: 20 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沈海高速公路森林通道(莆田荔城区)设计方案》设计的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莆田市林业局核准的三级及以上专业造林队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
3.2园林绿化专业的投标人须是莆田市荔城区城市园林绿化预选承包库中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企业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12年 6月 5 日起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陆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 2012 年 6月 6 日至 2012 年 6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荔城中大道749号6号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 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费用交纳凭证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发票。
4.3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为准,因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5. 评标办法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莆田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须是按照《关于实行区级预选承包商入库企业预缴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荔发服(2011)02号)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或是莆田市林业局莆田市林业局核准的三级及以上专业造林队未入荔城区工程交易预选承包库的企业,须按(荔发服(2011)02号)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未按(荔发服(2011)02号)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6.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 6 月 8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林业局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先生 联 系 人: 柳先生
电 话:137*****131; 电 话:****-*******;
2012年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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