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小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万兴小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兴小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备〔2019〕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斑马湖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万兴小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万兴路与站前一路交叉口东南角。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 2栋多层建筑、10栋高层建筑,带地下室,具体以审批通过的图纸为准,其中地下室、多层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形式,高层建筑采用剪力墙结构形式。


2.4工程造价:本项目建安工程估算金额约为4.8亿元(以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2.5工期要求:一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80天,一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二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开工令为准,二期总日历天数:695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最终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标准要求。(具体要求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具体要求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项目规划土地内所有建筑物(含地下室)、构筑物的总平面、建筑、结构(装配式如有)、基坑支护、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等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设计(公共部位、营销中心、幼儿园)、园林景观及道路设计(包含广场)、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综合管网、人防、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幕墙设计、售楼部及样板间设计、展示区(含看房通道)等设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合同附件21)。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降水及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砌体及二次结构工程、抹灰施工、防水保温、非精装修地面工程、导识标识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工程、屋面工程、建筑外立面装饰工程、电梯工程、太阳能工程(含预留预埋施工)、智能化工程、园林景观、市政及配套工程、精装工程(含公共区域、幼儿园、售楼部等)、临建工程(除正常临建外含红线外租用或临时场地办理、临建场地土方平整和植被清理、临水临电就近接驳、临建场地排水工程等)以及零星工程(含红线范围内临时道路施工、与红线范围外临时道路连接施工、红线外临时道路的修补维护工程、红线外临时道路边排水沟砌筑施工、洗车槽施工、红线内村道破除、红线内土沟渠改道、围墙修补和村道占地围墙合围施工、红线内残余树根和植被清理、红线内原有鱼棚拆除和倒塌建筑垃圾清理、红线范围内原有滞纳场垃圾清理等),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采购部分: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装卸、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3.4.1企业需承担过①或②入围工程业绩:


①投标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入围业绩证明资料应体现项目总建筑面积或层数,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围业绩和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入围业绩。


3.4.2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


(1)类似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2)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以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本省企业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在省外无在建工程承诺,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2、本省企业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省外无在建工程承诺,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釆用"综合评估法”。设计部分评审参照釆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制定;施工部分依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I)制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承诺、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7月 2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7月 26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 21 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其它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8.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8.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斑马湖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副楼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号


联 系 人:戴先生、赵女士、任先生;


电  话:****-****************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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