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徐汇区教育局特教中心弱电和西位实验小学显示屏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资质证书应为有效使用件);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本地企业须在本市建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电子资质证书应为有效使用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特教中心弱电和西位实验小学显示屏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7-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概况:徐汇区西位实验小学位于桂林路600号,本项目需在学校操场上新增LED显示屏。徐汇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位于新乐路182号,本项目需要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网络及无线点位,在会议室部署一套多媒体设备,并在档案室门口安装门禁系统。免费质保期:设备及系统保修期不低于三年。项目属性:服务类。(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全具备竣工条件(安装调试合格),同时需满足总包进度安排。 7、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国库资金: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9、最高限价:8000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11、项目联系人:尹老师 12、电话:180*****078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7-2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0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使用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本地企业须在本市建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电子资质证书应为有效使用件)(5)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无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应包含查询时间及展开的信用记录结论,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29 17:00:00至2020-08-05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5日上午9点--下午17点网上受理报名,逾期报名概不受理。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8-1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8-1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315会议室 2、开标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31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携带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U盘)、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及纸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7月31日下午16: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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