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上海铁路局高铁列车电视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上海铁路局高铁列车电视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上海铁路局高铁列车电视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高铁列车电视宣传推广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上海铁路局高铁列车电视宣传推广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240万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将在上海铁路局高铁动车组视频宣传,上海铁路局动车组覆盖区域包括23个省,12条高铁路线。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视频广告媒体节目制作和插播广告经营权由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经营,且一直是长期唯一合作运营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满足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的特殊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15层1507

三、公示期限

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政务大楼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平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地址:平遥县顺城路197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耿女士

联系地址:平遥县顺城路100号

联系电话:****-*******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五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平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李晓亮

职称:经济师

工作单位: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高铁列车电视宣传推广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将在上海铁路局高铁动车组视频宣传,上海铁路局动车组覆盖区域包括23个省,12条高铁路线。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视频广告媒体节目制作和插播广告经营权由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经营,且一直是其长期唯一合作运营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满足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的特殊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业人员签字

李晓亮

日期2020年7月28日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薛东亮

职称:会计师

工作单位:平遥县财政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高铁列车电视宣传推广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经查看平遥文化和旅游局上海铁路局高铁列车电视宣传推广项目方案、授权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法律规定,该项目宣传平遥古城广告效应突出,视频广告媒体优势明显,因其特殊的全封闭媒体环境和唯一的多媒体表现形式,本次覆盖含23省,12条高铁线,适合平遥文化和旅游投放的高精准、高覆盖、高到达的宣传要求。该公司是唯一合作运营商,独家经营该项目的节目制作和广告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7条之相关规定,具有明显的单一性。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签字

薛东亮

日期2020年7月28日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张耀中

职称:中小学一级

工作单位:平遥县教科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高铁列车电视宣传推广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为加强平遥古城旅游宣传推广,拓展平遥客源市场,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将在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电视投放平遥县文旅提供的相关宣传片,上海铁路局动车覆盖区域包括23个省,12条高铁路线。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视频广告媒体节目制作和插播广告经营权由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本项目满足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的特殊要求,故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专业人员签字

张耀中

日期2020年7月28日

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9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推广 电视 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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