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B1-211万级细胞房装修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XNZB202026)招标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B1-211万级细胞房装修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XNZB202026)招标公告
我校拟对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B1-211万级细胞房装修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XNZB202026)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B1-211万级细胞房装修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B1-211实验室进行万级细胞房改造项目,包括装修工程和设备、实验室家具采购内容。最高限价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投标供应商应就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和响应(不允许部分报价和响应).
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本项目的全套招标材料包括:招标文件、项目图纸、参数表。
采购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合格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名复印件;
(2)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4)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与参与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书面声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各分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9.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日期前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供应商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10.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名复印件;
(2)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4)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与参与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书面声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各分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9.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日期前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供应商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10.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其它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2020年7月29日至8月4日(办公时间,截至8月4日16:30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时要求提供公告第五点内要求的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防疫需要,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报名。有兴趣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公告期内,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彩色扫描件至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的邮箱cgzx@gzhmu.edu.cn,邮件中注明负责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我中心人员核实后,在当天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
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防疫需要,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供应商应在2020年8月5日之前(含8月5日当天),通过顺丰速运(非顺丰同城)寄付的方式(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请保留邮寄凭证备查。不接受其他的快递公司和到付形式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寄出(邮寄包裹中,投标文件应使用信封或其他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另行密封)。投寄时间超过8月5日,或者寄出的投标文件数量、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及方式: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212室采购中心
3.与本项目有关的问题,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发送邮件至cgzx@gzhmu.edu.cn,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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