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李楼镇(2019)第一批次微小零星城镇建设项目

老河口市李楼镇(2019)第一批次微小零星城镇建设项目


老河口市李楼镇(2019)第一批次微小零星城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磋商条件

依据老河口市财政局采购计划下达函河财采备【2019】324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湖北宸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老河口市李楼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老河口市李楼镇(2019)第一批次微小零星城镇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建设地点:老河口市李楼镇

2.2 磋商范围:磋商文件、项目答疑、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2.3 项目工期:60日历天

2.4 磋商控制价:183.4665万元

2.4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

3.5 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息信截图);

3.7 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材料员或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C证)、施工员、预算员或造价员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上岗证、劳务合同);

3.8 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年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则不需要提供)

3.9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授权代表(需为项目经理)携项目班子成员资格证明资料原件、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湖北宸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老河口市汉十路888号光彩国际商贸城3区2栋118号)填写《报名登记表》购买磋商文件。

4.3 售价:人民币200元/套。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1 月27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河口市汉口路678号(老316国道与环五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五楼】三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磋商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老河口市李楼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亢主任

联系电话:139*****0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宸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72*****201

2019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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