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入围中介机构确定招标公告

财政投资评审入围中介机构确定招标公告

石柱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入围中介机构确定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石柱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入围中介机构确定
采购编号: 12A216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见招标文件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06月07日 08: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06月12日 17: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2 年6 月13日上午 8 : 30 时至 9 :30 时,在 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并交纳标书费。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2012年06月07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06月13日 08: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06月13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石柱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开标 时间: 2012年06月13日 09:30
开标 地址: 石柱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石柱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石柱县城南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石柱县城南路1号
经办人名称: 谭老师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退还联系传真: (023)********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项目编号:12A216采购项目名称:石柱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入围中介机构确定 采 购 人:石柱县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0一二年六月目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2 -第二篇招标项目一览表- 5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6 - 一、实施时间- 6 -二、合同有效期…………………………………………………………- 6 -三、招标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中介机构要求……………………………- 6 -四、其他…………………………………………………………………- 6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7 -一、评标方法- 7 -二、评分标准- 11 -三、无效投标条款- 12 - 四、废标条款……………………………………………………………- 13- 第五篇 投标供应商须知- 13 -一、投标供应商- 13 -二、投标费用- 13 -三、招标文件- 13 -四、投标文件- 13 -五、开标- 15 -六、评标- 15 -七、定标- 15 -八、中标通知书- 16 -九、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16 -十、签订合同- 16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 17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20 -一、商务文件- 21 -二、其他- 21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受石柱县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中介机构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投标保证金(元)A乙级以上工程造价机构8个50000.00B财务审计机构5个二、服务费计提标准:工程造价按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渝价〔2010〕69号)制定的基本标准下浮30%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执行;财务审计按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渝价[2011]257号)制定的基本标准下浮20%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执行(已经财政或审计部门评审的工程结算,不予付费)。表中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取费。(物价部门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的标准和本次招标下浮的比例执行)。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下述有效证件均需在招投标会审查资质时出示原件):1.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3.造价咨询机构需具备:(1)甲级工程造价机构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2)乙级工程造价机构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4. 财务咨询审计机构需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6月7日-6月 12 日(工作时间)。(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日缴纳)。(四)投标地点:石柱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 6月 13日8:30--9:30时(北京时间)。(六)开标时间:2012年6月 13 日9:30时(北京时间)。(七)开标地点:石柱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报名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户。报名时,投标人须向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银行进账单转账依据。在投标供应商不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情况下,招投标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石柱支行开户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六、投标有关规定: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恕不接受。七、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联系人:谭老师邮编:409100电话:***-********传真:***-********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城南路1号(二)采购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人:刘胜邮编:409100电话:***-********传真:***-********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城南路1号第二篇 招标项目一览表分包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A乙级以上工程造价机构8个B财务审计机构5个注: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应根据各自资格对相应包进行响应;投标人如资格均符合多个包资格要求的,也可分别进行响应。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政府采购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委托评审(估)协议书要求。 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三、招标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中介机构要求1. 从事工程造价、财务审计等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在近三年内无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行为。2. 机构工作人员4个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办公所在地。3.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四、其他中标人只是作为建立备选库的成员,招标人对中标人能够承接多少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评审的业务收入不作承诺,具体评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评估)协议书》执行。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总得分按照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计算,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共3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商业信誉情况,以及2009-201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质量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其他…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乙级以上工程造价机构8家、财务审计机构5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执业规模、中介机构资质信誉、执业业绩及管理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分标准:(涉及到评分的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A包评分标准(一)中介机构信誉28分:(1)乙级造价资质得5分,甲级造价资质得8分,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和司法鉴定资质的分别加2分。(2)自2009年以来,荣获省(含直辖市)级及以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奖项的,每项得4分,荣获区县及以上财政部门(含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8分。(3)入围区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每个区县得2分,入围省(含直辖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得4分,最多得分8分。(二)执业规模25分(1)投入本项目的从事工程造价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6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不少于10人)得5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每增加1人加0.5分,造价员每增加1人加0.3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2)2010年-2011年度平均年业务收入(注:仅指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达400万元的得5分;每增加200万元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三)执业业绩及管理47分(1)2011年度受财政部门(含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计部门委托开展的投资评审项目不少于10个的,审定金额达到1亿元的,得5分,每增加0.2亿元,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2)前述所提供的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综合审减率不低于9%的得3分;综合审减率每增加1%加0.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3)选送3份2011年度财政或审计部门委托的审定金额在2000万以上,审减率达10%以上的造价咨询报告,报告要素齐全、规范、严谨、表述准确,质量好得7分,较好得5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1分。(4)在以上3份报告中,选送一个报告的工作底稿,要求工作底稿要有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评审发现的问题、专业判断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好得10分,较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5)有健全的评审质量和内部管理机制,有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有证明资料),好的得15分,较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8分,较差的得5分,未订立管理和控制制度的不得分。B包评分标准(一)中介机构资质信誉20分(1)自2009年以来,荣获省市级财政部门及省市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奖励的,每项得2分;荣获财政部及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奖励的,每项得3分,最多得5分。(2)入围区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每个区县得3分,入围省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的得5分,最多得分15分(二)执业规模25分从事会计审计的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得10分,注册会计师每增加1人加1分,加分不超过加15分。(三)执业业绩及管理55分(1)2009年度至2011年度之间完成开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项目或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10个的得5分,每增加1个加1分,加分不超过15分(2)选送3份2011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条理清晰、依据充分、内容完整、客观严谨、格式规范,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差的不得分。(3)有健全的评审质量和内部管理机制,有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好得20分,较好得15分,一般得10分,较差得5分,未订立管理和控制制度的不得分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的;(六)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 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投标供应商(一)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合格投标供应商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招标项目一览表;商务条款;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二)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采购会议结束后,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3.若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修正错误。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供应商、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开标过程应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供应商。3.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4.中标供应商变更(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应将情况报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和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二)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供应商对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县财政局投诉。(四)县财政局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中标供应商严格按合同条款履约完毕后,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一、定义:(一)甲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乙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四)合同价格指工程造价按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渝价〔2010〕69号)制定的基本标准下浮30%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执行;财务审计按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渝价[2011]257号)制定的基本标准下浮20%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执行(已经财政或审计部门评审的工程结算,不予付费)。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取费。(物价部门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的标准和本次招标下浮的比例执行)。二、采购项目合同内容:受石柱县财政局的委托开展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业务。三、转包(一)本合同范围的评审业务,应由乙方直接执业,不得转让他人执业;(二)如有转包承接业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开展评审业务。按要求选派具备工程造价审核、会计相关专业知识与资质的人员开展评审业务,保证资料、工作稿件的正确完整和规范,出具的审核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审核报告承担法律责任。五、付款县财政局根据委托业务协议(合同),结合业务的进展情况,按照《石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六、检查验收(一)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招标项目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等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应由甲方、乙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七、索赔凡是因中介机构原因出现差错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或项目及其他原因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按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评估)协议书》和《石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评审业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九、合同争议的解决(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十、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一)(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七)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八)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的承诺(格式四)(九)投标供应商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十)在重庆辖区内的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二、其他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投入项目评审从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四)2011年度财政部门(含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计部门委托评审项目情况一览表(五) 选送3份满足投标要求的2011年度财政或审计部门委托评审的造价咨询报告及一个报告的工作底稿(六)2011年度完成专项审计项目情况一览表(七)选送3份满足投标要求的2011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八)2011年度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一览表(九)入围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证明材料(十)承诺函(十一)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石柱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入围中介机构 包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日投标人自行选择A包或B包所需表格并编制目录 格式一:投标函采购项目名称: 致:(招标组织机构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开展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业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 日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采购项目名称:致: (招标组织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项目名称:致: (招标组织机构名称):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格式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A包 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编号:年 月日主要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员工人数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数(2011年年末)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人数(2011年年末)主要客户名称时间项目内容造价咨询金额其他情况1、“经营范围”填写工商部门核准并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2、表格不能满足使用时可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B包 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编号: 年 月日主要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员工人数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人数(2011年年末)其他专业工作人数(2011年年末)主要客户名称时间项目内容财务审查金额其他情况1、“经营范围”填写工商部门核准并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2、表格不能满足使用时可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A包 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姓名持何种资格证书发证时间有效时间从事本工作时间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注:1、附相关资格证明(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并显示证件的有效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执业单位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表格不能满足使用时可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B包 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姓名持何种资格证书发证时间有效时间从事本工作时间专职从事财务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注:1、附相关资格证明(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并显示证件的有效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其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的执业单位及专职从事财务审查专业工作人员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表格不能满足使用时可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财务报告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提供2009-2011年度会计报表,并附财务审计报告。注:该部分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除本单位外的会计师事务所按规范格式出具(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A包2011年度财政部门(含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计部门委托评审项目情况一览表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委托单位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减金额审减率%                                合计   平均审减率 %注:1、上述项目应附业绩证明材料,含委托评审合同(协议书)、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2、表格不能满足使用时自行增加。 (注:上述项目的资料原件备查)B包2011年度完成专项审计项目情况一览表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审计项目名称委托单位资产总额                                合 计   注: 1、上述项目应附业绩证明材料,含审计报告、委托协议书、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资料。 2、表格不能满足使用时自行增加。(注:上述项目的资料原件备查)B包 2011年度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一览表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审计项目名称委托单位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减金额                                合 计   注: 1、上述项目应附业绩证明材料,含审计报告、委托协议书、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资料。 2、表格不能满足使用时自行增加。(注:上述项目的资料原件备查) 承诺函致: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根据石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作为投标人,并承诺:如成为该项目中标人,将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履行合约;并将按照评审中心的具体规定与评审中心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在国家及地方有关行业法律法规制度规范规则等的约束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在约定期限内,按时按质完成评审中心委托的评审任务。本公司独立承担所完成评审项目评审结果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在该项目实施进程中,我方如有任何行为违反上述文件规定,将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我方完全接受。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注:原件用单独文件袋装好递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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