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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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DZZFCG-2019-104
汉川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汉财采计[2019]578号)于2019年10月27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磋商公告,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作如下更正:
一、评分标准中商务评议:
1、“投标人在汉川本地建有生产、加工场(地)所的得2分。 (提供服务机构房产证明彩色影印件,并加盖公章)。”更改为:“投标人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地)所的得2分。(提供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证明,原件备查)”。
2、“响应我市优先采购本地获得中国(湖北)名牌、省(市)政府质量奖、地理标志保护等产品的相关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加盖公章;得 3 分,否则不得分”。更改为:“获得中国名牌、省(市)政府质量奖、地理标志保护等产品的相关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加盖公章;得 3 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备财务能力:“2016-2018年审计报告;三年审计报告全部提供得2分,否则不得分”删除。
4、投标人具备财务能力:“以投标人拟投入的裁剪、缝制等加工、生产设备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合理、可行的得2分,基本可行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更改为“以投标人拟投入的裁剪、缝制等加工、生产设备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合理、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5、质量保障:“以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检查方案、解决方案完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合理、可行的得2分,基本可行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更改“以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检查方案、解决方案完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合理、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6、评份标准中附表新增注明:所有评分资料必须原件备查,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更正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人:汉川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159*****728
代理机构:湖北典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伟
联系电话:181*****238
标签: 救灾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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