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田坝乡青蒿峪水库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水田坝乡青蒿峪水库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秭归县财政局秭采计备[2019]XM0559号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秭归县水田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水田坝乡青蒿峪水库周边环境整治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GZ0909-201901-01G
2、项目名称:水田坝乡青蒿峪水库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107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
4、工程内容:水田坝乡青蒿峪水库周边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80mm厚级配碎石停车场及100m?蓄水池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8、工程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3、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以上拟派人员近3个月(2019年7月~2019年9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65分及以上(信用分值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计为80分);(投标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
10、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7月~2019年9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5日17时3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15时30分(注:15时0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7月~2019年9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10月29日15时30分
2、磋商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
七、发布信息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19年10月18日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水田坝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昊
联系电话:138*****801
联系地址:秭归县水田坝上坝村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泉溪
联系电话:158*****758
联系地址:宜昌市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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