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建公厕采购项目(智能无水生态厕所)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2019年新建公厕采购项目(智能无水生态厕所)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2019年新建公厕采购项目(智能无水生态厕所)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9年新建公厕采购项目(智能无水生态厕所) | 预算价 | 83万元 | |
联系人 | 陈思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二路59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浙江佳净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智能无水生态厕所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计划采购一座智能无水生态厕所,该项目于2019年10月9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到公告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2日,仅有一名供应商浙江佳净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参与了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并领取了谈判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10月14日依法发布了第一次废标公告。随后于2019年10月15日发布了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到公告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8日,仍然只有浙江佳净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参与了报名。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10月21日依法发布了第二次废标公告。结合该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向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论证。经过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参与两次报名且合格的浙江佳净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证明材料齐全,拥有该项目所需检测报告及相关专利,其产品可满足无异味、零排放、零污染、信息化的采购要求;处理后的副产品无毒、无害、不影响环境,可最大限度地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该项目采购的核心产品微生物菌种技术及配套处理系统为新型产品,目前在市场暂未找到能达到该产品要求的其它供应商。此次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推荐供应商为浙江佳净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本次采购的智能无水生态厕所计划安装7个蹲便,1个残疾人卫生间,5个小便斗,预算价83万元,该费用包括运输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费、生物填料(一年)等相关费用。项目涵盖集成智能(生物菌)蹲便器及坐便器、免冲无水小便斗、多媒体电视、智能扫脸取纸机等,相比传统厕所应具备免水冲、无排放、无废水、无需抽粪、无异味、无基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粪便及尿液分类收集处理后可形成有机肥,达到零排放标准;且可通过小程序、APP等一键寻厕,扫码开门,并进行如厕点评,体现便民服务。 |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经专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包括相关单位证明材料)进行论证,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推荐供应商为:浙江佳净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 类 别 单 位 职称 张丽斌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董方俊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湖北天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高工 余惠君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武汉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工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
公 示 期:五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五福路口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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