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32205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单价限价:1491元/吨,,采购人在预算内执行。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在服务时间内根据采购人实际每批次的采购数量进行配送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 GSP 许可证。5 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如有补充申请事项或药品再注册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药品 GMP 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到2020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即《竞争性磋商文件》,下同)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转8002)。注册成功后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操作指南”。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下川藏立交内侧)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 2、采购计划编号:*******。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4、(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3))《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可提供信用融资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6、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参照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中医医院
地址:新津县迎宾大道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周女士;联系电话:***-********、85445511、********-****、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周女士
电话:***-********、85445511、********-****、88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气体 医院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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