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大路乡卫生院污水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建设询价公告
通山县大路乡卫生院污水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建设询价公告
通山县大路乡卫生院就其所需的污水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建设组织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通山县大路乡卫生院污水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建设
2.项目编号:HBHY-2019XJ-1012
3.采购内容:污水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采购预算:人民币198898.98元
5.工期:2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纪录是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7、近三年内供应商企业、供应商法人与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相关承诺函(自行编写,承诺对象:供应商企业、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政府采购落实政策: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四、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项目经理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6)安全生产考核证书;(7)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8)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9)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一经成功,复印件不予以退还,)。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评审。
2.获取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3.获取地点: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通山办事处(通山县九宫大道454号二楼)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2.递交地点: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通山办事处(通山县九宫大道454号二楼)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山县大路乡卫生院
通讯地址:通山县大路乡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 系 人:朱先生
2019年10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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