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基础目录体系建设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保康县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基础目录体系建设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保康县档案馆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康县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基础目录体系建设项目 | 预算价 | 8万元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保康县档案馆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湖北典策档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内容 | 民国档案抢救 | ||
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况说明 | 1.保康县档案馆原有档案整理修复项目由湖北典策档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整理,该公司实力强、服务好。由该公司继续负责此项目,能够保证档案数据关联,档案管理软件兼容一致性,连续性。 2.国家规定档案整理修复必须具有保密资质,而该公司具有国家颁发的保密资质证书。 3.该公司同时具有“湖北省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基地证书”,且该公司档案修复师杨琳被湖北省总工会评选为2019年第三届“荆楚工匠”。 | ||
向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完善的设计施工方案,60天内完成所有档案抢救,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 ||
专家的论证意见及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专家论证意见: 1.保康县档案馆前期档案整理项目由湖北典策档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 2.湖北典策档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有保密资质证书。 3.湖北典策档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有档案整理管理软件著作权专利证书。 为了保证档案整理项目中的数据库一致性及连续性,以及具备保密资质的特殊要求,且具有专利证书,该项目由湖北典策档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论证专家情况: 姓名 单位 职称 杨兆成 保康县职教中心 工程师 陈祥润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程师 邓圣进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程师 | ||
其他需要公示的 事项 | 供应商对该项目的相关需求、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
公 示 期:五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1日
采购单位:保康县档案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1*****177
采购代理机构: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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