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依据曾都区财政局曾财采计【2019】2028号计划下达函,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委托,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PCGK********;
二、项目名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两年;预算金额:110万元/年。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2016年-2018年度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经营范围内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合证);
3.3具有行政许可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湖北省人社部门备案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经营的企业;
3.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至少六个月缴纳证明);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实施本合同项目的流动资金(须提供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前附表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须有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合证);③须提供2019年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年份提供);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⑤信用信息查询;。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15时00分,地址: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6.2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签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
联 系 人:方主任 联系电话:180*****76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鹏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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