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工程设计费5万元以下(不含)的发包公告招标公告

单项工程设计费5万元以下(不含)的发包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广府办字(2020)62号】【广府办字(2020)】4号、广发改字【2020】47号文件要求,现将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人民政府单项工程设计费5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进行公开简易打捆发包,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6家设计服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关发包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包项目概况:

1、发包单位: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单项工程设计费5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

3、项目地点:广丰区洋口镇;

4、招标范围: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单项工程设计费5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承包累计设计费总额不得超过30万元。

5、服务期限及限额:服务期1年,如果超过1年有效期或承包总额累计达到30万元(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业主单位将重新启动随机“摇号”确定新的设计单位。

二、发包方式: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持相应的证件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上截图资料。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注:所有参加的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资料、证件原件出席本次发包会(设计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发包人不予受理),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份。

四、相关工作要求:

1、编制时间要求:中选单位必须在发包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交项目设计成果,中选单位未能按合理时间提交成果的属违约,发包单位有权中止合同。

2、设计要求: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定、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等,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五、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六、开标时间:发包人定于 2020年8月3日15:00(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依法进行公开发包,所有参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资料、证件原件出席本次发包会(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发包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定标:

1、签到序号即为对应抽取十五家备选承包商的随机摇号。

2、项目业主随机摇号抽取15家备选承包商,由项目业主会同行政监管部门对备选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主要核查:

3.1、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持相应的证件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3.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上截图资料。

3.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现场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核证书材料的,业主单位应当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再从现场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补足15个备选承包商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核,以此类推,宣布备选预选承包商名单,其他投标单位退场;

5、当报名单位在15家(含15家)以下时,所有报名单位均作为备选承包商名单;由项目业主会同行政监管部门对备选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当有效投标单位不足1家时,发包时间另行通知。

6、对经查验合格的备选承包商再进行随机编号,业主单位随机抽取6家为中选承包商,并当场宣布中选结果;如参加报名只有一家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中选。

7、抽取方式采用机器吹号,由业主单位在发包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8、已入洋口镇人民政府单项工程设计备选承包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

七、本项目在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政务网进行公告,有意向的企业可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2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政务网了解发包相关情况。

代理机构:江西紫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女士157*****314

发包单位: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业主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吴诗武 刘慧 林波罗梁

2020年7月 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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