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平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8]FJZH[GK]*******的平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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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3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玖佰柒拾陆万伍仟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根据国家、省和市对规划编制工作的节点要求,按时提供相应成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平和县国土空间规划范围为平和县辖区范围,陆域面积约2309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范围约为203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2、对《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平和县的主体功能定位及国土空间功能分区、《平和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平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等各类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规划目标、指标执行情况,找出国土空间资源利用和布局主要问题,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3、深入研究涉及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为编制规划提供政策性、基础性支撑,重点做好平和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专题研究、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专题研究、综合交通布局专题研究、公共服务保障专题研究、乡村振兴与村庄分类指引专题研究、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题研究、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专题研究、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专题研究等8个重大专题研究。 4、在专题研究及现有规划评估基础上,开展县级国空间规划文本、说明和图件编制工作,形成规划编制成果。全面分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结合省市国土空间发展战略,明确县级国土空间战略目标、格局、指标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国土空间整治修复,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5、根据福建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整合县、乡镇空间关联数据和信息,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完善相关数据库,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奠定基础。 6、完成居民点原有地形图调绘工作面积约16平方公里,修测面积约3.8平方公里、非居民点地形测绘面积约35平方公里,测图比例尺1:500,完成与周边现有地形图的接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测绘成果须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查。 6.1.2根据国家、省和市对规划编制工作的节点要求,按时提供相应成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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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支付给供应商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2.6267 |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经甲方确认后,自收到发票后30 日内支付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叁仟元整(¥1,233,000元) |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 |
2 | 7.3732 |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经甲方确认后,自收到发票后30 日内支付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元(¥720,000) |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 | 18.94 | 乙方提交初步规划成果经甲方确认后,自收到发票后30 日内支付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元(¥1,849,500) |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 |
4 | 11.0599 | 乙方提交初步规划成果经甲方确认后,自收到发票后30 日内支付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 |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5 | 18.94 | 乙方提交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确认后,自收到发票后30 日内支付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 |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 |
6 | 11.0599 | 乙方提交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确认后,自收到发票后30 日内支付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 |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7 | 12.6267 | 乙方提交正式成果样本,并经甲方确认后,自收到发票后30 日内支付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叁仟元整(¥*******) |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 |
8 | 7.3732 | 乙方提交正式成果样本,并经甲方确认后,自收到发票后30 日内支付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 |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玖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团结南路25号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6*****328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乙方: |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 |
单位负责人: | 刘常新 |
委托代理人: | 林闻毅 |
联系方法: | 137*****873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账号: | ****************6972 |
乙方: |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住所: | 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教学科研综合楼14楼1401室 |
单位负责人: | 黄春晓 |
委托代理人: | 房硕 |
联系方法: | 138*****003 |
开户银行: | 江苏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 |
账号: | ****************9 |
签订地点: 平和县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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