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成都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2工区施工围挡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成都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2工区施工围挡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2工区项目围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CGGS-WZ2020-36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土建2工区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路面施工所需围挡(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土建2工区项目经理部。现招标人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进行采购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19﹞44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9〕45号);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北起人民公园站,终点接入10号线一期太平园站(已建成运营),主要路线为:文翁路-武侯祠大街-高升桥路-佳灵路。左线全长约5.9km,右线全长约5.7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5座,其中换乘站4座。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划分为两个工区,其中我单位承建土建二工区,包括三站三区间,武侯祠站(含)~高升桥站(含)~红牌楼站(含)~太平园站(不含)。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二工区中标总价为13.54亿元。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7-2019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保证投标物资供应的生产能力,且具有满足相应的产量要求的生产线,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须具有由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允许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两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企业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保持持续有效,并提供相关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9年至少一份同类物资上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同类物资招标人划分有2个及以上包件的,同一投标人(同一代理商或同一生产商)最多中标不超过1个包件。本次招标不设包件号。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6.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注:须设置为开标后自动解锁。
6.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日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以购买标书。
6.4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日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472509996@qq.com。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账号:34050147860509123456)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成都10号线围挡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6.6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成都10号线围挡标书费,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19日10:00时以前;开标时间:2020年8月19日10:00时;并在开标前将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必须设置为开标后自动解锁)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9号,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2工区项目经理部八楼会议室。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及未现场递交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日17:00前汇入招标人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成都10号线围挡保证金。(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472509996@qq.com)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340501478605091234569 .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0.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房威
电 话:18856921815
电子邮件:472509996@qq.com
10.2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土建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传综
电话:18656352931
2020年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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