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食堂及小卖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食堂及小卖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食堂及小卖部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GC[GK]FS*******
项目名称: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食堂及小卖部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服务年限 | 预算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一 | 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食堂及小卖部招标 |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年 | 0 | 5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 至 2020年08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合同包一: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3.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汇龙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购买标书,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200元(现金现场购买)
四、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以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对帐单为准)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开户名: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五、电子信箱:huilongfzfgs@163.com(此邮箱办理本项目相关事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
地址:大洋镇大洋镇大展村192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联系方式:陈嘉炜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炜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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