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碧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6#地块(G21-1/03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重庆金碧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6#地块(G21-1/03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重庆金碧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6#地块(G21-1/03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重庆金碧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致雅儒商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物业名称:金碧辉公司66#地块(G21-1/03地块)
项目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外河坪
一、招标项目概况
千江凌云是南滨南百万方滨江公园大盘。项目地处南滨路南段,总建面103万方,由金科、碧桂园、旭辉三家上市房企联合打造。项目江、湖、城、园四大资源融合,著写南重庆滨江路生态品质标杆。项目立于19公里天然湾区之上,集纽约长滩岛、悉尼双水湾、香港浅水湾等 著名水湾之长,依托项目一线江景资源,充分利用周边生态资源与地形打造300亩生态互动公园环绕,建立 品质滨水公园生活大城。交通便捷、配套丰富。一环双规三桥四道,贯通主城各要区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包含“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2、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6月3日-2020年 6月9日17:30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用现金或汇款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360号东方家园阳光会所右侧2楼,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zhiyarushang@126.com(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360号东方家园阳光会所右侧3楼财务处自行换取发票(可在投标时领取)。
户名: 重庆致雅儒商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民生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行号:********1041)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购买招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
(二)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至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
(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建筑面积少于三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致雅儒商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雷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360号东方家园阳光会所右侧2楼
(二)招标人:重庆金碧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老师
办公电话:180*****626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民主新村(乔子口)49幢6号
重庆金碧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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