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卫中心二七院区三栋办公房产价值评估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精卫中心二七院区三栋办公房产价值评估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精卫中心二七院区三栋办公房产价值评估服务
院内采购公告
依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对精卫中心二七院区三栋办公房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二七院区三栋办公房产价值评估服务
二、项目编号:WJ-FW-2020-005
三、采购预算:4.617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因资产管理需要,需了解本单位三幢办公用房市场价值;
(二)项目概况: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三幢房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建成于1989年,该建筑均为砖混结构。分别为综合楼(4层)、行政楼(4层)、门诊楼(7层),房屋面积合计10191.65m2。其中综合楼面积1862.41m2,行政楼面积1393.24m2,门诊楼面积6936m2;
(三)项目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四)评估原则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并已获得批准;
2、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五)成果文件内容:评估报告(份数:8);
(六)成果文件提交时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付款方式:评估成果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按照评估合同约定支付;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签署《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二;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书;
(四)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企业声明函;
(六)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公示期间内的网站截图);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六、投标报价构成
供应商给出的价格应为最终含税价,在采购需求未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采购人不会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七、投标文件构成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函及响应文件,参照评分细则编制,见附件一(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七)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3日 17: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文件袋封口上需加盖公章(上述第七点(一)至(五)项另附一份不予密封,供投标资格审查使用),逾期未交投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瑾,邱哲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附件一:
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评审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价格部分(20分) | 供应商 价格得分 | 20 | 满足采购公告要求且供应商价格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总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供应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总报价)×20。 |
商务部分(30分) | 供应商业绩 | 9 |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指2017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无类似业绩不得分(提供合同为准); |
供应商获奖 情况 | 8 | 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至今)获得国家级奖项每项得4分,最多得8分;获得省部级奖项每项3分,最多得6分;获得市级奖项每项2分,最多得4分。(注:同一获奖项目只计最高奖项,不累计得分) | |
项目团队 业绩 | 10 | 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有1个类似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有注明拟派人员姓名或业主的证明材料); | |
文件编制 | 3 | 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得3分。 磋商响应文件查阅不便,目录不详细得1分。 没有目录不得分。 | |
技术及服务部分 (50分) | 项目服务方案 | 15 | 横向对比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根据评审内容、方法、步骤、依据等进行评分: 1、服务方案所包含的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合理,步骤详细具体、依据充分的,得15分; 2、评服务方案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全面、方法比较合理,步骤比较详细、依据比较充分的,得10分; 3、服务方案包含内容、方法、步骤、依据,但不全面不具体,得5分; 4、服务方案所包含的内容不全,有缺漏项,得1分; 5、无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服务保障措施 | 10 | 对服务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全面性、可操作性进行横向比较: 1、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 2、保障措施较为合理可行的得5分; 3、保障措施有但不太合理得1分; 4、无保障措施的得0分。 | |
公司管理制度 | 10 | 供应商建立健全的执业规定及其它相应的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控制、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打分: 1.制度制定合理、完善得10分; 2.制度制定合理、较为完善得5分; 3.制度制定合理性、完善性有所欠缺得1分; 4.无制度得0分。 | |
项目负责人 | 9 |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9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 |
其他专业 负责人 | 6 | 设计专业齐全,且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负责人均具有中级职称及注册执业资格证,共6分,每缺少一个专业扣1分 |
附件二: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违法失信 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 、行业组 织、社会公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 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 ,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 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承诺日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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