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四小扩建项目、彭山第五小学和幼儿园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彭山四小扩建项目、彭山第五小学和幼儿园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四川银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拟对彭山四小扩建项目、彭山第五小学和幼儿园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编号:SCYJ********
二、项目名称:彭山四小扩建项目、彭山第五小学和幼儿园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下浮10% 为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招标代理登记,并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页查询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缴纳保证金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0年 7 月 31 日至2020年 8 月 6 日9: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时间内在四川银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环岛路1号岷江东湖饭店主楼4楼会议室)发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磋商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鲜章的原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3)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8 月 10 日10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银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环岛路1号岷江东湖饭店主楼4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八、本投标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银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环岛路1号岷江东湖饭店主楼4楼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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