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自立起重机二次招标公告
组合式自立起重机二次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组合式自立起重机采购公开招标 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SDYK2020A119N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组合式自立起重机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组合式自立起重机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设备技术参数如下: 1、组合式自立起重机 (1)跨度:6.9m (2)额定起重量:2×2000kg (3)主梁数量:2个 (4)梁下高度:5m (5)起重机工作级别:A4 (6)环链电动葫芦:原装进口,双速控制,高速5m/min,低速1.25m/min (7)环链电动葫芦数量:2个 (8)小车速度:20/5m/min (9)起重机运行速度:20/5m/min (10)轨道长度:18.5m 2、真空吸盘吊具 (1)采用真空吸盘吸吊方式搬运货物,挂在吊钩下; (2)额定承载重量:200kg(60%真空度,2倍安全系数下测定); (3)搬运货物特征:货物具有完整的可吸吊平面,吸吊时不漏气; (4)通过380V/50Hz干式真空泵提供真空,真空泵与吊具一体。 3、气管吊具 (1)采用真空吸盘吸吊方式搬运货物,起升机构不用环链电动葫芦,不是挂在吊钩下使用,采用整套独立的铝合金起升梁; (2)额定承载重量:75kg (3)搬运货物特征:货物为纸箱包装,有捆扎带; (4)吊具自带真空泵系统。 4、抱夹式吊具 (1)采用气缸抱夹方式搬运货物,挂在吊钩下; (2)额定承载重量:200kg; (3)抱夹头开口尺寸:300~500mm(由物供中心根据起吊货物具体尺寸确定); (4)搬运货物特征:货物没有完整的可吸吊平面,不能使用真空吸盘吊具,两侧面具有完整的可抱夹平面。 5、托盘起吊吊具 (1)能够整体起吊托盘和货物,挂在吊钩下使用; (2)额定承载重量:600kg、1200kg、1800kg; (4)搬运货物特征: 托盘尺寸:600×800×150mm,货物及托盘高度600mm,总重500kg 货箱尺寸:600×800×600mm,货物及托盘高度600mm,总重500kg 托盘尺寸:1200×100×150mm,货物及托盘高度950mm,总重1000kg 托盘尺寸:1400×1000×150mm,货物及托盘高度900mm,总重1500kg (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 货 期:协议生效后60天内到货,运输目的地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兖矿集团所属营盘壕煤矿。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卸车费用。 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注册完成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审批)、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等与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2019)承揽的项目中,无骗取中标、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07月30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年08月04日 18:00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0日 15: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收款单位信息 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302451037703) 账 号:8112501013500077377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税 号:91370100730680749L 备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SDYK2020A119N)后五位。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俊海(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杨 手 机:14717711028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2735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0 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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