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招标公告
多媒体招标公告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实验小学 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比 选 文件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实验小学 编制 2020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5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7 第五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5 第七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42 第八章 合同条款(草案) 49 第一章 比选邀请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实验小学,对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具备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比选项目编号:GXSX-********-1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实验小学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情况: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学校校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http://www.cdqzfsxx.cn/)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比选文件发售时间:自2020年7月30日至8月3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文件发售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实验小学。(可网上自行下载) 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并将相应材料交采购人留存: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11:00(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于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接受邮寄、快递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8月3日-4日)。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实验小学紫荆校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实验小学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57*****97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比选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比选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6)评审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代表。 注: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3、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4、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5、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签署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明。 若是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主任会计师未签署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授权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的授权书复印件。 ②也可提供自行编制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复印件。 注:财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上三表均需具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签字或签章。 ③也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 注: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会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原件。 3、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原件。 4、符合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诺函原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授权书格式按本比选文件第八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提供;②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关供应商公章(鲜章); 2、上述内容中涉及承诺函的,供应商可以单独提供,也可以在相关资格承诺函中一并进行承诺。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供应商若未将用于响应文件审查的证明材料装订入响应文件的,视为未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审查将不予通过。 第五章 项目概况及采购要求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采购人拟采购10套教学多媒体设备。项目预算金额38万元,包含多媒体设备、会议室设备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所必需的所有费用。 二、采购要求
1、所投产品质保期为叁年。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器件,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主要部件质保期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可靠的供货实力,并具有高素质的专业维修队伍。在接到用户维修请求后,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 3、明确售后服务能力(维护响应时间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场维修,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商务要求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 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实验小学紫荆校区。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验收合格支付60%,2021年财政资金到位后,且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剩余40%。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比选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比选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年月日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说 明: 1、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胶粘粘贴。 2、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资格性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1. 以上表格除表头外,其余行可自行增减。 2. 供应商应按“报价一览表”的格式详细报出采购项目所需项的全部价格(包括所需货物、人工费、运输、安装、售后、国内税费、知识产权费(若有)、培训及其它相关费用等),若漏报则视为已包含在项目总价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其报价的有效性。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具备比选文件规定的下列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禁止进入政府市场。 我方承诺严格遵守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要求:1、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2、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我方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家以上的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等条款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对象。 我方完全接受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4、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并进行承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注: 1、以上表格除表头外,其余行可自行增减。 2、按照项目采购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若采购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现供应商虚假响应,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若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后一年内发现供应商有虚假响应行为,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其质保金,并追索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1、以上表格除表头外,其余行可自行增减。 2、必须申请人需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若虚假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1、以上表格除表头外,其余行可自行增减。 2、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内容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以上表格除表头外,其余行可自行增减。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且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内容及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
注: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第五章及综合评分明细表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无,可不提供。 第七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注: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比选小组成员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处理。
第八章 合同条款(草案)项目名称: 比选项目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项目《比选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响应文件、《中选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 4.中选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 第二条 合同货物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第三条 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现行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2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通过初步验收、通过最终验收,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5.1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2 支付方式 5.2.1 甲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票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的60%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的40%在2021年支付。 第六条、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整体叁年,系统的维护均为免费,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器件,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主要部件质保期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明确售后服务能力(维护响应时间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场维修,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乙方须指派 (联系电话: )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如该联系人离职,乙方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学校,并提供新的售后服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七条 知识产权及承诺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 拥有。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8.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进行督促,并要求乙方进行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修改。 8.2 负责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8.3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8.4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 9.2 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9.3 及时向甲方通告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 9.4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10.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0.3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0.4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 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其他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比选文件、响应文件、中选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