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皂河龙运城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公告(E3213010313104251001001)
[0]皂河龙运城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公告(E3213010313104251001001)
[0]皂河龙运城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皂河龙运城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标段编号 | E****************001001 | 标段名称 | 皂河龙运城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7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8月5日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皂河龙运城建设项目已由宿发改投资发[2019]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皂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皂河龙运城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 2.1.2建设范围:北、东至运河堤,南至行宫路,西至育才路,占地面积约1100亩。 2.1.3项目功能:打造以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文博互动和餐饮商业等多功能新型全景体验度假目的地。 2.1.4项目投资估算:199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62000万元)。 2.1.5咨询服务合同估算价:8100万元。 2.1.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工程建设期为2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合计44个月。 2.1.7其他:付款方式: (1)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节能评估、洪评及各种前期服务合同签订后,各咨询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通过后分别付清余款。 (2)工程设计:各专业设计合同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专题策划、规划、方案设计类 合同生效后且成果经委托人认可后支付专题策划和规划设计类费用的40%,专题策划费用经主管部门或委托人评审通过后付清余款,规划和方案设计费用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付清余款。 2)施工图设计类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经审图通过后,委托人向受托人付至设计费总额的80%;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及时向受托人付清余款。 (3)招标代理:按各招标项目招标完成金额分批次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各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相应的代理服务费。 (4)造价咨询: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最终成果文件提交一个月内支付所有约定酬金;②本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的服务酬金支付:合同签订后,每季度的次月支付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酬金=监理、审计单位和委托人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款×中标费率×80%,竣工结算完成后按工程结算价计算并及时支付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服务酬金的尾款;③本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的服务酬金的支付:工程结算经审核通过后及时支付;④工程结算审减额超过施工单位送审金额的5%以上部分,效益收费按该部分审减额的5%计算,由施工方直接支付,也可以委托建设单位代扣代付;⑤其它可能发生的咨询服务内容的酬金:在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或完成相应工作后及时支付所有约定酬金。 (5)工程测绘:项目测绘工作完成后,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相应工程测绘项目费用总额的60%;全部项目测绘完成后,委托人向受托人付清余款。 (6)工程检测:合同生效后,委托人每季度向受托人支付已完成工作量对应检测费用的7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委托人向受托人付清余款。 (7)以上付款均不计息,涉及相关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在付款前扣除。 (8)以上各阶段付款,如应付款金额超出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价款,按实际价款计价支付。 2.2招标范围: √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可研、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洪评及各种前期手续办理。 √工程设计:专题策划、规划(含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及方案)、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 √招标代理:招标策划、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编审、合同条款策划、招投标过程具体包含: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造价咨询:①设计概算、目标成本确定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建设工程标准说明;③跟踪审计工作:分析合同价款(中标价),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④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工程测绘:地形图、拨地定桩、建筑放线、验平面位置、竣工测绘、楼高、道路放线、GPS测量E级、市政工程测量、管线竣工测量、土方测量、正射影像图、水准点测量。 √工程检测:结构材料;周转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加固材料;防水材料;工程管材;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材料;钢结构无损;室内环境;变形测量;节能材料;节能现场;节能系统;通风与空调;空调与机组;建筑幕墙与门窗;园林工程;套内质量;防静电工程;市政道路;建筑机械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8项目总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执业中不得兼职本项目其他管理岗位。 4.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0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年8月5日18时 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客服热线: 400-998-0000。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6. 投标文件递交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9:30 ;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 8.其他: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异议投诉联系方式9.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9.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9.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9.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宿迁皂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B12栋306室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138*****5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299号 联系人:于慧 电话:151*****638 2020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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