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度如东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服务、应急抢修工程项目等资格后审公告
2020-2022年度如东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服务、应急抢修工程项目等资格后审公告
2020-2022年度如东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服务、应急抢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0-2022年度如东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服务、应急抢修工程项目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以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2020)请字379号批准2020-2022年度如东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服务、应急抢修工程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镇
2.1.2建设规模:2020-2022年度如东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服务、应急抢修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3348.649825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3348.649825万元
2.1.4工期要求:7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8 月 25日,竣工日期:2022 年 8月24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县城城区市政道路、桥涵、排水、挡墙等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养护及维修、泵站改造、应急抢险抢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有效期内)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企业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市政公用养护维修工程或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或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或(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或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出具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3.7机械设备要求:
3.7.1企业自有路面铣刨机、沥青摊铺机、装载机、双轮压路机、距离县城50公里以内的沥青拌合楼;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拌合楼所在地点的现场照片扫描件、并提供沥青拌合楼所在地点(详细地址)距离县城行政中心大楼之间的运输距离50公里内的证明材料(百度地图路线截图)扫描件,以上除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外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该设备】。
3.7.2自有或租赁管道联合疏通车、移动排涝泵车、管道潜望镜。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及设备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扫描件】,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如未提供扫描件,或同一设备租赁至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视为未投入该设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11其他要求:
(1)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
3.12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7 月30日17 时 00 分至2020 年8 月20日0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8 月20日0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上发布。
9.特别说明
1、开标说明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 http://zfcg.nantong.gov.cn/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严丹丹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高伟
传 真:****-********
电子邮箱:********6@qq.com
2020 年7 月30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权利 | 符合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 |||
已标价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2 分 施工组织设计:1.5 分 投标人业绩:1 分 人员配置:7.5 分 机械设备要求:8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二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 95%、96%、97%、 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2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 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 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 95%、96%、97%、 98%,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 抽取确定;K2 为:95%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2分,有效投标报价 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3 (1) | 投标报价(82)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82 )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 (2) | 技术标 (18)分 | 施工组织设计(1.5分) | 1、维修养护方案(1分): (1)方案详细,巡查、维护、抢修、人员机构、维修设备等能满足业主应急及日常养护需求 (0.9-1分) (2)方案基本完整,能满足业主一般维修养护需求(0.6-0.8分) (3)方案一般,不能满足业主全部要求(0.1-0.5分) (4)方案差,不能满足业主要求(0分) 2、服务承诺函(0.5分): 应急抢修响应时间:主城区15分钟以内到现场得0.5分,半小时以内得0.2分,1小时以内到现场得0.1分,超过1小时不得分。 注: 当技术标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时(不含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当技术标评委人数少于或等于5人时,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此项最终得分 以上内容若缺项,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 |
投标人业绩 (1分) | 1.投标单位具有2015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须含污水管道养护维修内容)的业绩。每有一项得0.3分,最多得0.6分。 2.投标单位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或公路大中修工程或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业绩。每有一项得0.2分,最多得0.4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或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或(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或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出具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计分。 | |||
人员配置 (7.5分) | 投标单位配备满足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要求的人员:道路养护工程师1人、桥梁养护工程师1人、排水养护工程师1人、潜水员1人、特种车辆操作人员1人。每有一项得1.5分,最多得7.5分。 (以上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份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
机械设备 (8分) | 投标单位自有管道联合疏通车、移动排涝泵车、管道潜望镜、沥青路面热再生修补车,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提供上述机械设备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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