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董家渡聚居区18号地块31501街坊新建社区配套用房项目周边房屋监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以及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董家渡聚居区18号地块31501街坊新建社区配套用房项目周边房屋监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基坑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周边地下管线变形(沉降、位移)监测,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基坑外地表沉降监测,基坑外深层土体位移(土体测斜)监测,基坑外地下潜水水位监测、基坑内、外(微)承压水水位监测,围护体水平位移(测斜)监测,围护体顶面变形(沉降、位移)监测,支撑轴力监测,支撑立柱隆沉监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部分。 5、交付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 6、交付日期:根据采购人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5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签约时另行约定 12、项目联系人:张一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3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0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注:本项目报名不审核,相关资料请按招标要求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30 16:00:00至2020-08-0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响应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响应)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响应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5。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1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70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70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报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2)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2、答疑澄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8月7日中午12点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向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电子邮箱:zmjzy@hotmail.com;采购代理机构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公告。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4、建议供应商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报价(响应)文件。5、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报价(响应)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