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关于中教科软件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关于中教科软件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的中教科软件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ZX2020-XC-G-006-A
2、项目名称:中教科软件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
3、预算金额:人民币 壹佰玖拾壹万元整(*******.00元)
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
中教科企业学院服务于相城中等专业学校信息技术系软件工程专业。为有效推进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中教科将在相城中专内建设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通过环境改造、文化植入、项目化教学等方式将实训中心打造成具有企业风格,兼具学习、办公为一体的实训环境。企业学院内所开展教学过程,将通过LED大屏系统及教学副屏进行输出,在有效解决围观教学的情况下,让学习者得到更好的学习体验。
结合中教科实际工作环境,需远程将多场景的信号同时接入课堂,例如:项目现场、企业内部、外部专家等等;在内部竞赛时,需将小组或个人的视频信号分别接入大屏。未避免竞赛成绩遭受信号传输性能的影响,对实训中心各信息化产品配件、接口、处理器、线材等隐蔽工程,及大屏系统信号输入的稳定性、亮度、反射度温度均有较高要求。
为满足企业学院校本资源库建设,企业学院将引入与专业相关的各类教学资源库及实战平台,同时将派驻企业讲师进校园进行授课和项目化指导,为保证授课质量实训中心需具备远程互动及常态化录播功能,以便对日常教学过程进行采集。同时根据教学的场景的需要,大屏系统要能支持多自定义场景的预设,可一键切换合作模式、探究模式、头脑风暴模式、小组讨论模式等自定义场景。
同时企业学院将打造健康照明、智能物联、高效管理、节能环保等智慧化学习环境,让课堂变得简单、高效,并将智慧化学习环境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引入数据智慧中心场景,全面提升学生对大数据分析和物联网技术的感知能力。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单位 | |
1 | 企业学院实训中心 | 1/项 | |
2 | 文化展示区 | 1/项 | |
3 | 院长办公室 | 1/项 | |
4 | 讲师及企业专家办公室 | 1/项 | |
5 | 校企共建 软件平台 | 大数据教学资源环境 | 1/项 |
6 | 产教研质量监控中心 | 1/项 | |
7 | 实习实训管理系统 | 1/项 | |
合计 | 7/项 |
注:具体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招标书。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甲方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本项目拒绝下列供应商参与投标:
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 6 日 ;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
(一)申领CA。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
(二)登录报名。
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政府采购”,点击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投标确认函,供应商须进行签章后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2、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9*****964(软件客服)、0512—********/0512—********(业务咨询)
(三)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并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函、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整体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投标文件类型及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由服务商中标后提供)。
4、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6、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需打印报名登记表、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7、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不接收到付快递)。
8、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9、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2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A楼西座1618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阙芳圆、朱健
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3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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