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人事档案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HZB2020-S-02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人事档案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HZB2020-S-02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人事档案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20-S-02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人事档案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按照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B2020-S-028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人事档案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5489万元 最高限价:88.548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7.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0.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2.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到 2020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照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方式:(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发至yuhebaoming@126.com;(3)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报名表电子版;(4)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5)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17000元整,缴纳方式:非现金,推荐使用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9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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