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重整装置反应系统隐患整项目施工
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重整装置反应系统隐患整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重整装置反应系统隐患整项目,已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重整装置反应系统隐患整改;
2、招标范围:重整装置反应系统隐患整项目施工,主要包括:
改造重整产物分离罐1台、重整氢增压机入口分液罐1台、1号再接触罐1台、1号再接触空冷器1台、2号再接触空冷器1台;更换重整进料换热器1台;新增重整氢换热器1台、重整产物空冷器1片、一级增压机入口空冷器1片及相关配套设施。另增加再生氯吸附系统改造和再生催化剂提升线改造部分内容。
3、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四章“主要工程量和设计资料”。
4、实施地点:招标人厂内;
5、工期:在招标方2021年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完成,招标方要求提前场外预制的,按标人计划执行;
6、技术要求:
6.1、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图纸规定的标准或规范和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6.2、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各标准、规范不一致之处,在符合合同要求和目的的前提下,按照最严格的内容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石油承包商准入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1、具有有效的省(直辖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类别及等级包含:《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同意执行中国石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管理标准。
4、近3年具有油炼化行业具有工程建设、技措改造施工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业绩。
5、近3年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
6、近3年企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停业、破产情形;
7、投标人具有自行完成本招标工程的能力,本工程禁止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分,下午2时至4时,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在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办公楼副楼(机动设备处)222房间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招标人留存);
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所有证件招标人审查,不留存);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招标人不负责邮寄招标文件;
5、购买(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2020年8月6日17时前将填写并盖章的投标确认函的PDF版彩色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angym-dg@petrochina.com.cn,或送达招标人,未按时确认投标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未确认投标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09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办公楼副楼222房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09时;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不影响其投标的有效性,但投标人将失去在开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和对开标过程监督的权力。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办公楼副楼第一会议室(副楼218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滨海支行 账 号:****************964
地 址: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 邮 编:300280
联 系 人:王永民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wangym-dg@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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