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医院医用病床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凤阳县人民医院医用病床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为满足我院正常经营使用,经院部会议同意现拟采购医用双摇病床50张、医用床垫50张、医用床头柜50个,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为90000元,各单项控制价详见附件货物清单及报价单,报价人所报的货物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

二、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

产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产品技术参数表。同时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货时提供必不可少的零部件及辅材等。

三、资质要求:

报价单位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四、付款方式:

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由中标人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付至合同价格(按实际验收数目*中标单价计算)的95%,另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由中标人申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交货及安装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

六、交货期:采供项目中的40套(双摇病床、医用床垫、医用床头柜)需在2020年8月11日前由中标人完成供货并现场安装移交完毕,余下10套留作备用待需要时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在7日内完成供货。

七、投标方式:

报价单位需完全响应询价函附件中:产品技术参数表(附件1)、报价单及投标函(附件2)。以上两项文件报价人仅可填写空白表格及横线内容,其余内容不得修改,同时提供附件3。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另报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产品样品一套。

八、质保期:3年

九、违约责任:中标人逾期交付,按200元/日向询价人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7日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中标后应履行保修责任,中标人接到采购方报修后(可书面、电话、网络传输等方式),应派维修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维修完毕,否则采购方有权按200元/日向中标人要求索赔违约责任,并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十、投标相关事项:

投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4日下午15:00

开标时间:2020年8月4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中标方式:各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简易装订密封盖章,院方在收集相关报价文件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第一名放弃,则依次顺延。如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经现场评议拆封后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联系地址:凤阳县子顺路288号凤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总务科,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177*****350

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凤阳县人民医院所有。

凤阳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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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病床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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