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中学床铺与安装招标公告

民本中学床铺与安装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2-06-17
开标时间: 2012-07-09 采购目录: 家具
撰写人: 张欢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崇明县民本中学委托,为崇明县民本中学床铺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已经注册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库中的正式会员供应商且是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必须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
3. 须具有专业生产家具的厂房及机械;
4. 上海市境内有固定的供货、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参加投标报名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投标报名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公开报价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1年1月份或2011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报价资料;
7.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CMZFCG2012-068
招标内容:崇明县民本中学学生及教工宿舍床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业主:崇明县民本中学
项目名称:崇明县民本中学床铺采购与安装
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设备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会员供应商及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点击下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
4.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1年1月份或2011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
6. 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7、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随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园整,以支票形式提交,单位名称请按“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具;若投标人开户银行不是上海地区的,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电汇形式转帐至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并将银行受理盖章的汇款凭证在报名当天带来。汇款帐号: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215 工商银行上海市崇明支行),未提交保证金的,不接受其报名。供应商如若中标,则该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被转入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帐户中,待货物验收通过后60日内,该履约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给卖方;若中标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应合格货物或没有履行原有承诺的,则该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四、凡愿参加谈判的企业于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41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谈判时间):2012年7月9日 13:30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评标室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欢
电 话:*********8576
传 真:********

采购人:崇明县民本中学
地址:崇明县堡镇向阳路216号
电话:********
联系人:陆祖兴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需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报名截止时间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项目联系人询问或质疑。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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