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沙河一中电话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沙河一中电话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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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沙河一中电话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07-31 11:05: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08-01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08-03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沙河一中电话亭采购项目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沙河一中电话亭采购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沙河一中电话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沙河一中电话亭采购项目(比选编号:LCHBXT-2020N05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邢台电信),比选代理机构为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沙河一中电话亭采购项目所需产品,采购产品为电话亭,在沙河第一中学校内共计30个点位,每个点位需配备一个电话亭并负责安装固定。 1.2本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52500 元(不含税),不划分选包,拟选取1家中选人,中选份额为100%。 1.3产品安装及施工地点:由沙河第一中学指定。 1.4 产品交付期:中选人在接到比选人订单后15日历日内完成相关产品供货、施工安装、调测、验收、投入使用等。 1.5维保期:12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由比选人出具终验证书),在维保期间,如设备出现故障问题,中选人应免费维护,保证设备在服务期内正常运行,同时需按照比选人的要求,配合进行优化改进工作。
1.6本项目设有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 2.1.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通讯产品销售或金属制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2.1.3参选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 注:参选人须提供业绩(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结算单)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业绩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1)签订框架协议的:框架与订单(或结算单)缺一不可,以框架协议个数核算业绩个数。(2)签订单一合同的:以合同个数核算业绩个数。 2.1.4 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项目接收代理商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述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参选人需要在评审过程中备查,期间发现有资料不真实的或无法在规定时间提交原件的,参选将被否决。 ********6">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6">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8月01日至2020年08月0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比选文件发售联系人:张鹏,联系方式:181*****824。 参选人购买比选文件,须提供如下的证明文件: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注明“XT-20N055沙河一中电话亭采购项目标书款”); (2)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购买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5)填写好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4.2.2条)。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标书发售期内打包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hblcxt@163.com,(邮件主题标为:20N055沙河一中电话亭采购项目报名资料) 邮件发送后告知比选文件发售联系人。纸质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及费用,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4.2.2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
注:以上表格单独制作成WORD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购买人签名”需打印手签后盖章再进行扫描。 4.3 比选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叁佰圆整),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8条相关说明),售后不退。(支付要求:参选人标书费用个人名义打款的须出具其为本单位职工的授权证明并加盖公章)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7日09时00分。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因受疫情影响不接受现场递交,参选人通过以下信息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参选文件邮寄到指定地点。 邮寄地址:邢台市高开区长安南路189号邢台电信公司附属楼三楼322会议室。 邮编: 054000 收件人姓名:张鹏 收件人电话:181*****824 注:1、参选人应优先考虑使用顺丰快递,并自行估算好邮寄时间,如因快递时间导致参选文件未能按时送达或邮寄过程中出现破损情况(文件密封不合格等)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后果。 2、参选人不到达现场,参加线上唱价。若疫情及时解除,比选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选人现场参选。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线上唱价(各参选人参选截止时间前须下载安装注册天翼云会议,下载地址:https://cloudmeeting.189.cn/ )。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05号 地址:邢台市高开区长安南路189号 怀特商业广场C座1102室 邮编:054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高天驰 联系人:韩欣/乔丹/武爽/张鹏 电话:****-******* 电话:189*****418/183*****686/189*****07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lcxt@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户名: / 户名: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账 号:13141 00000 12016 001913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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