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处试剂盒招标公告
北京公安处试剂盒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ZGH200351
预算金额: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需求:本项目为采购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氨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五合一)联合检测试剂盒(五联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中标人自收到采购人的供货要求后10日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吸毒检测试剂盒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公禁毒[2016]1189号文件的附件“公安部吸毒检测试剂盒检查评比结果”的中标产品(须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至 2020年08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现场购买;或发送报名材料至(jingkaizixunbm@163.com)进行线上报名。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单项预算为:20元/个。
3、如投标人采用邮箱形式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三项材料的扫描件至公告规定的邮箱内。
4、如投标人采用现场获取的形式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三项材料至报名地点获取。
5、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6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010-51834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
联系方式:王经理 010-88454060-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 010-884540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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