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2大符路(K59+700—K75+354)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S302大符路(K59+700—K75+354)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宿州市S302大符路(K59+700—K75+354)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S302大符路(K59+700—K75+354)水毁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宿州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宿州市S302大符路(K59+700—K75+354)水毁修复工程位于宿州市境内,二级公路,沥青碎石路面,路基宽8.5—10m,路面宽7.5米。本次水毁修复路段起点位于永安镇李庄,终点为符离镇与G206交叉口,全长15.65公里。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
招标范围为:路面病害处治;20cm水泥就地冷再生底基层;20cm二灰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桥涵及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维修。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如下: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财务、业绩要求见下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且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 | 近三年(2009年-2011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 近年(200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条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或改善工程施工且累计里程不小于20km。 |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安徽省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安徽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处于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9日至2012年6月1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0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门(地址:合肥市马鞍山南路598号文景雅居1栋4层,马鞍山南路与九华山路交叉口)购买相应标段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每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市学苑大厦二楼贵宾室(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525号,徽州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宿州市胜利路89号
联 系 人:纵方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1栋4层(马鞍山南路与九华山路交叉口)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孙慧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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