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新安伟业路道路排水工程(K0+000~K0+590右侧)二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长安镇新安伟业路道路排水工程(K0+000~K0+590右侧)二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长安镇新安伟业路道路排水工程(K0+000~K0+590右侧)二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2年6月7日10时00分 至2012年6月13日17时00分

招标编号: *******

招标场所:长安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镇市政工程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长安镇新安伟业路道路排水工程(K0+000~K0+590右侧)二标段

工程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投资金额:933,108.59元

工程规模:长安镇新安伟业路道路排水工程(K0+000~K0+590右侧)二标段全长590米,本工程于新安伟业路右侧敷设一条排水管,管径为DN800,总投资约94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Ⅱ级,双向二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

发包范围:长安镇新安伟业路道路排水工程(K0+000~K0+590右侧)二标段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石方工程,(2)市政管网工程(含钢筋混凝土管道铺设、塑料管道铺设、砌筑检查井、砌筑雨水进水井等,(3)其它工程(含施工范围内场地清理,各种施工障碍物拆除清理、垃圾清运、施工临时便道、围堰等)。

备注:按招标图纸施工,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除外)。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6月23日8时30分 至2012年9月10日17时3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①需为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的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
②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③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④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2年6月20日9时30分, 东莞市长安城建大厦八楼会议室

投标会时间:2012年6月20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东莞市长安城建大厦八楼会议室

招标报名时间:2012年6月7日10时00分 至2012年6月13日17时00分

招标报名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城建大厦八楼

图纸费:0.00元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7*****911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16000.00元(现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长安镇市政工程办公室

其它情况说明:
(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
①需为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的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
②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③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④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3)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且在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陆东莞建设网(网址:www.dgjs.gov.cn)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东府〔2008〕8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7)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参加投标。
(8)根据东预办[2011]59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须同时提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由招标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不能提供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报名购买招标资料的企业需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10.1总公司、东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10.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10.3《东莞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东莞市企业诚信“IC卡”;
10.4项目经理(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手册上,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
1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不需提供原件核对);
10.6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复印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0.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0.8须提供前五年(2007、2008、2009、2010、2011年)内在东莞市长安镇镇级项目完成至少一项不少于本工程总造价的市政类业绩工程(长安镇镇级项目是指建设单位为:东莞市长安镇市政工程办公室或长安镇S358省道升级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需提供东莞市长安镇市政工程办公室或长安镇S358省道升级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业绩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东莞市长安镇建设工程交易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