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防汛物资”编织袋招标公告

水务局“防汛物资”编织袋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人:盐城市盐都区水务局

2、盐都区水务局“防汛物资”采购清单

名称
品牌
规格或配置
单位
数量

编织袋

55cm×95cm

10万只

3、报价范围:报价中应含所供物资货款、税金、运费包含进库力资、不可预见等所有费用。

二、标准要求

1、产品要求:质量(编织袋颜色为白色)、重量达企业标准,在本地区供货使用达一年以上,且产品信誉良好。

2、包装:按产品标准要求包装。

三、供货商资格条件

投标时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有与本项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

四、诚信保证金的收取

“防汛物资”供货商在接到采购中心通知,确认成交后即交纳诚信保证金1000元。(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新区分理处,账号:***************)。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单位帐户汇出。

如未能及时交纳,视为自动放弃。出现下列二种情况,将取消供货资格,重新确定供货商,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之日起二日内不签订供货合同的;

2、 合同签订后未按约定供应物资的。

五、供货时间

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后,成交供货商根据盐都区水务局(采购人)要求,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收货地点

收货地点为:盐城市盐都区水利物资供应总站。

七、验收方法

1、由采购方指定送货地点,按标准检测验收。

2、“防汛物资”送到指定地点后,有采购方(盐都区水务局)派专人负责验收,并填写验收单或入库单。

3、“防汛物资”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拒收。

八、付款方式

成交供货商凭采购方的验收单或入库单、供货发票或合同作为结算凭证。采购人于供货后二个月内结清全部货款。

九、询价单报送时间及地址:

2012年6月12日将本询价单盖章密封后送至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盐都区政府一楼0159室)。

送报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5:00

十、报送材料

1、询价报价单(附件样式),正副本各一份(密封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城市盐都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茂凤

联系电话:137*****330

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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