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温陵北路197地质大队干休所1号楼一层北②房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丰泽区温陵北路197地质大队干休所1号楼一层北②房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丰泽区温陵北路197地质大队干休所1号楼一层北②房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XZL*******

2、标的名称:丰泽区温陵北路197地质大队干休所1号楼一层北②房。

3、标的地址:丰泽区温陵北路197地质大队干休所1号楼一层北②房。

4、标的面积:50㎡。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950元/月。

7、租赁期:3年。

8、装修期:无。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无。

11、租赁用途:办公以及法律允许的相关行业。

12、履约保证金(押金):1个月租金。

13、交易保证金:5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银行账号:1761 0155 2600 00106

15、公告时间:2020-07-30 至 2020-08-12。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0-08-12 17:00:00

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注意: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17、看样时间:2020-07-30至2020-08-12(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

18、动态一次竞价:

(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0-07-30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2020-08-13 10:30: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1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0、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作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作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必须行使优先承租权,行权价格即为标的的挂牌价,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4)原承租人报名参与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该房产,基础设施完好,水电到位,产权清晰,所有人为福建省197地质大队。

21、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3)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4)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国家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国土资源土地收储等,使委托方和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委托方需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

(5)承租方应自行支付日常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水费、电费、宽带费、电话费等;

(6)土地出租费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由委托方承担;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委托方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后果自负,不得影响委托方工作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8)在租赁期间,因承租方所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委托方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9)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委托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予以处置:①依附于基地内的整修道路和水泥平地均归委托方所有。②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③向承租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10)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23、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4、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5、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6、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7、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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