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周水子厂区燃气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周水子厂区燃气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周水子厂区燃气锅炉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周水子厂区燃气锅炉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生产及采暖用燃气锅炉。

采暖面积11.7万平,生产使用蒸汽,每天最大用汽量80T。

本项目原始锅炉房设计1台15T、1台10T、1台6T燃煤蒸汽锅炉。

10T和6T锅炉已停用,现使用15T燃煤蒸汽锅炉,蒸汽使用压力0.6mpa,温度158℃,供现有厂区采暖及生产使用。

2.2、招标内容:

2.2.1 1台10.5MW燃气承压热水锅炉、1台4T和1台6T燃气蒸汽锅炉。共三台(包括:锅炉本体+燃烧机+节能器+控制柜+一次仪表、阀门)。

2.2.2 招标产品具体要求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2.3 自合同签订完成起≤45天供货到现场(日历天)。

2.2.4 最高投标限价:320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的资质为:

3.1.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机电安装专业承包3级及以上资质;(便于保障后续安装指导、调试的专业性);

3.1.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且须有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售后服务委托协议。售后服务机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资质;(便于保障后续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及时性);

3.1.4锅炉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资质;

3.1.5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信息发布

4.1招标信息公布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4日;

4.2招标信息公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到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或汇款均可,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宝付款,售后不退),或通过网上汇款;

5.3 技术沟通时间:有意投标单位在信息公布后可提前与我厂技术人员或到现场进行技术对接,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6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6.2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8月12日前电汇至招标单位,当招标结束,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6.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6.4人民币帐户:

开户名称: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大连甘井子新区支行

帐号:****************043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公示等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不能有效进入招标投标法定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负。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8.1 2020年8月1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开标当天由投标代表带到开标地点。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迟于上述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有变动,招标人应提前3-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8.2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8:30至11: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3 投标、开标地点: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8.4 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顾昆



标签: 燃气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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