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手持式人证核验机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手持式人证核验机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手持式人证核验机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手持式人证核验机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KZ-GXQ-2020-09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采购内容:手持式人证核验机购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企业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需具有履行项目内容要求所必须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1)-(8)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资质证书;
(5)“信用中国”网页、中国政府采购网页无不良记录截图证明;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
(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套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B座1804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张广霖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B座1804
联系人名称:周慧敏
联系电话:****-*******
2020年7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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