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集中招标公告(二次)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集中招标公告(二次)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内容

1.1招标人名称: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集中招标

1.3项目地点:

(1)江苏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奥林春天小区一、二、三期

(2)新城商务大厦

(3)射阳县滨湖会议中心

(4)恒泰新能源

(5)千鹤湖公园

1.4项目内容:

维保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目现有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室内和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防火隔离(防火卷帘)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所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对上述消防设施及系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质保期内的设备维修由原消防施工单位承担)、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1.5维保期限:一年(以各项目地点维保时间为准)。

详见投标文件《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集中招标报价表》

1.6招标控制价:

年维保最高限价:140000元 。

1.7合同形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9现场踏勘

(一)项目现场为现状条件为准。

(二)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对项目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有利于投标人投标报价等有用信息。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能力,并在江苏消防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且能查询到的单位。

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

2.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4.2投标人没有被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5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维保费用支付办法

服务费用半年后结算,每半年结算一次。消防维保服务期满后与新的维保单位完成交接无遗留问题后结清费用。

4、资格审查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5.1采用经评审的总价最低投标价法。

5.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规定的最高限价。

5.3通过评审的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

5.4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6、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7日。

7、投标报名

7.1投标报名时间:

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7日。

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8:00

7.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海润路与幸福大道交界处新城商务大厦108室。

7.3投标报名应具有:

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刘伟伟

联系电话:********2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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