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人才库建设面谈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人才库建设面谈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人才库建设面谈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31日15: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31日至2020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三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8月10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三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9.4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敏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470 |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1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万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敏丽、156*****470 |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人才库建设面谈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ZB-FZYC-*******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人才库建设面谈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品目号 | 品目内容 | 最高总价限价 (含税) | 主要技术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
1 | 人才库建设面谈测评服务 | 1-1 | 高级咨询顾问服务 | 188500元 | 详见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 7900元 | |
1-2 | 资深咨询顾问服务 | 228000元 | |||||
1-3 | 定制化命制设计服务 | 78000元 | |||||
合计 | 4945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1日至2020年08月0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方式:使用采购代理微信公众号进行标书缴费及购买。关注公众号“闽通服招标”,根据提示购买标书。(公众号注册审核联系人:商务专员,电话:180*****032)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及网站查询打印件或截图。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 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咨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2.(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供应商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材料(例如:供应商在国税网站上查询到的基本信息的截图或者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执照等)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联系人姓名:万先生
电话: ****-********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戴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 350001
电 话:156*****470
项目负责人:沈敏丽
电子信箱: shenminli@chinaccs.cn
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101号
联系方式:万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联系方式:沈敏丽、156*****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敏丽
电 话: 15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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