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泉河水质再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燕泉河水质再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燕泉河水质再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代建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7月31日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燕泉河水质再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0]00176号,采购代理编号:XYZX-郴(资)-2020-42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燕泉河水质再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0]0017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XYZX-郴(资)-2020-42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燕泉河水质再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1项

*******.00

2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惠泽路、拥军路以及与之相连的南岭大道部分排水管雨污分流改造3.45千米,龙泉塘小区排水改造(新增DN600管道286米及泵站1座),罗家井市场段河岸整治530米;龙泉塘地下水治理工程(敷设DN200管道222米,深井泵2台);龙泉路加设雨水管(新增DN1500)雨水管300米);沿河私接滥排管道整改(共新增DN400污水管道300米);燕泉河沿河截流井改造26座;燕泉河截污干管修复6096.4米及结构性缺陷29处、功能性缺陷4处;燕泉河河道防冲刷保护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99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66万元,预备费734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提供近期的完税证明(加盖公章);

(3)、提供近期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19年度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证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或桥梁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综合资信甲级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http://218.76.24.105:88/

(3)、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之一的执业资格;

(3.2)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在建代建项目常驻现场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或其它在建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3.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及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等,也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记录;

(3.5)根据《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41号令),与本项目代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第5、6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7时00分,地点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15时00分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8月17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2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0年8月16日17时0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79号

联系人:莫小燕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2室

联系人:杨先生 朱女士

电话:155*****513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施工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公司承诺项目中标后不转包、分包、挂靠。

(三)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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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提升 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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