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关于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意见征询公示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关于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意见征询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5*******

包括克南试验实验装置、时间/压力试验装置、宾斯基-马丁闪点仪、阿尔贝闪点仪、全自动克利夫兰闪点和燃点测试仪。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

七、 申请理由: 1.采购单位作为省级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支撑机构,配置的危险化学品鉴定/分类设备和检测结果应当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并能被国内外委托机构所认可。 2.就目前所了解到的市场产品信息,本次拟购的仪器设备,国内不能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类似产品在压力测量准确度,响应时间,仪器自动化、温度测量精度、温度控制稳定性、应用软件方便性、安全防护所需关键技术指标无法满足高精度检测要求。 3.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的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崔丽丽助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闻建民高工浙江省新华医院
陈志仁调研员浙江省财政厅
李翔高工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王雯颜高工中国计量大学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本次拟购的仪器设备,国内不能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类似产品在压力测量准确度,响应时间,仪器自动化、温度测量精度、温度控制稳定性、应用软件方便性、安全防护所需关键技术指标无法满足高精度检测要求。符合中国境内无法获取的情形,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拟采购进口设备的是合理的必要的。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胡国平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路77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 ********8/20207/fb1f901b-7e75-4179-a520-4eeb172e0a0c">化学品物理危险鉴定进口核准表.pdf

    696.6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允许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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